亞心網訊(記者 張鈴鈴)嘩嘩嘩,11月20日清晨5點,喀什東路綠園小區5號樓一自來水管爆裂,8戶人家進水,房內傢具等設施遭到不同程度破壞。
  住戶:醒來發現房裡全是水
  吳新山家住喀什東路綠園小區5號樓1單元2樓,當天爆管的是4樓樓道一處自來水管,“水特大,一直往外噴,順著沒封死的地暖管道口進入各家。”吳新山說,被淹的不止他一家,1單元1至4樓共8家住戶,房內設施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壞。
  11月21日, 烏市喀什東路綠園小區5號樓1單元3樓, 周女士正在整理被水泡過的書。亞心網記者 豆興軍 攝
  “清晨5點時,我聽到嘩嘩的水聲,趕緊起床,腳踩到木地板時感覺有點不對勁,房內還有積水。”302住戶潘宏昌說,他摸索著打開燈後,被眼前的景象驚獃了,只見天花板上嘩嘩地向下漏水,門口鞋櫃處還在向上冒水,地上積水約有5釐米深,鞋子漂了一地,傢具泡在水中。
  潘宏昌說,他敲開鄰居門,和幾名住戶一起關了水管總閥門。
  當天19時許,記者來到潘宏昌所在的樓棟。一進樓道,一股濃烈的石灰味撲面而來,牆壁上有不少被水泡過的牆皮已脫落,地上留有片片白色污漬。
  記者先後走訪了被淹的8家住戶,發現室內牆皮脫落嚴重,不少住戶家中的木地板被泡微微翹起,木質傢具被浸泡部分開裂,一些住戶家的鞋子、書籍被淹。
  破裂的管道是該單元12家住戶共用的自來水管道。在4樓樓道里,記者看到發生爆裂的白色塑料管已被維修工換下,破裂處約有8釐米長。
  擔心:被淹損失誰來賠?
  “被淹的住戶損失慘重,責任該由誰來承擔呢?”潘宏昌看著家裡一片狼藉,滿肚子疑問。
  三工街道辦興安社區張主任說,該小區是2009年交房入住的,因開發商遺留問題,小區業主一直未能取得房產證,也沒有物業公司進駐小區管理,管道維修,小區綠化等一直沒有人負責。
  新疆徳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昌平說,一般來說,戶外管道部分的維修,應由物業公司負責。本事件中,因開發商遺留等問題,沒有物業進駐小區,致使公共區域設施檢修等工作無人操作。發生爆管,開發商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。其餘部分損失,應由該管道受益人12戶業主共同承擔。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市喀什東路一小區清晨五點爆管 水漫八戶人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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